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过程管理,规范相关课程的组织和管理工作,保证人才培养质量,现将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重修、补修、通过再修工作的规范管理要求如下:
一、修读对象
(一)课程考试不及格,或考试违纪舞弊成绩无效的学生应参加课程重修。
(二)因学籍异动、缓考等原因未按期修读课程的学生应参加课程补修。
(三)考试成绩已合格,但仍有意愿继续学习的学生可参加通过再修。
二、修读方式
(一)跟班课程
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,学生可在退补选时自主选课,跟班正常修读。
(二)组班课程
重修人数较多的课程可视情况单独开设重修班。重修班课程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六周日,授课要求与正课相同。
(三)课程免听
修读课程因与正课上课时间冲突、跨校区上课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课的,学生可申请免听。办理免听需在退补选结束两周内在教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,授课教师审批。授课教师可利用“学在吉大”等线上教学资源为免听申请通过的学生提供自学材料。
三、课程考核和成绩记载
(一)课程考核
相关课程考核要求与正课的考核要求相同。选课不参加考试者成绩按旷考处理,按“0”分记载。
(二)成绩记载
1.平时成绩
平时成绩的核定要有完整的支撑材料,不能单纯以出勤作为平时成绩的最终考核,要以课堂提问、小组讨论、作业、论文、实验报告,以及期中考试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平时成绩考核,进而达到最大限度地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的目的。平时成绩应有独立规范的成绩单。
重修、补修、通过再修的学生的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应与正课学生一致。对于免听申请通过的学生,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生完成作业等实际情况考核平时成绩,可适当调整平时成绩占比,但应兼顾公平;无法考核平时成绩的,期末考试成绩可按100%计算。
2.课程绩点
课程绩点按照《8846威尼斯本科学分制管理规定》(校教字[2016]102号)中第二十五条规定计算。
四、相关管理
(一)跟班课程开课单位无需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,只需设置重修容量。组班课程需按要求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。重修、补修和通过再修选课在退补选期间进行。
(二)课程重修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8门;非毕业年级本科生通过再修选课每学期限选两门(学院专业课1门,公共中心专业课1门,军事训练、大学外语、体育课程除外,或学院专业课2门);毕业年级本科生通过再修选课每学期限选3门(学院专业课2门,公共中心开设专业课1门,军事训练、大学外语、体育课程除外,或学院专业课3门)。
(三)授课教师应认真按计划组织教学,重修、补修、通过再修的课程要求与正课相同,严肃教学过程,保证教学质量。教务处和开课学院对相关教学过程加强监管,不定期地进行检查。
各开课单位应做好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、补修、通过再修规范管理的相关准备工作,在9月2日前完成重修容量调整和组班重修的录入工作;学生所在学院做好学生通知和宣传讲解工作。
教务处
2023年8月23日